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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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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描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更新时间:2021-10-02 13:56:34
  • 访  问  量:228
服务介绍

一、追讨企业欠款的方法有哪些

  1.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催收付款;

  2.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3.商业惩罚措施,包括停止供货、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

  4.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5.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二、追讨企业欠款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找法网提醒您,追讨企业欠款起诉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书;

  2.身份信息证明;

  3.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追讨企业欠款

三、追讨企业欠款起诉的管辖是哪里

  追讨企业欠款起诉的管辖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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